9月1日起抚顺个人消费发票可以摇奖 最高奖金5万元
8月31日,抚顺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票摇奖活动进行新闻发布。
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,助力复工复产复市,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复苏,抚顺市商务局决定开展发票摇奖活动,自9月1日起,在全市注册登记的餐饮、住宿、娱乐、洗浴行业开具并经过验证的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辽宁通用机打发票均可参加发票摇奖活动。发票金额为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(含)以上的发票,每100元金额赋予1个摇奖基础号码,单张金额不足100元的不参加摇奖。发票开具时间为9月1日(含)起开具的上述发票都参与摇奖,发票数据以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准。
采取定期开奖现场摇奖方式,每月开展一次摇奖活动,每期设置五个奖项为特等奖1个,奖金50000元(含税);一等奖20个,每个奖金2000元(含税);二等奖100个,每个奖金200元;三等奖500个,每个奖金100元;四等奖1800个,每个奖金50元。
市税务局提醒,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拒不开具发票、或者有发票违法行为的,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举报。发票违法举报电话12366。
- 原文作者:抚顺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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